塞内加尔BSC/ECTN
装运港:天津、青岛、上海、广州等中国港口
卸货港:达喀尔、班珠尔等港口
出货类型:整柜、拼柜、散货、滚装
根据塞内加尔(Senegal)港务局要求:自03/05/2011起,针对发往塞内加尔的海运货物,必须办理塞内加尔ECTN(货物跟踪号码),否则在起运港船公司无法正常出具海运提单,目的港将无法清关和提货。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CEE APPLICATION FORM)
2、草本海运提单 (DRAFT B/L COPY)
3、商业发票(Shipper盖章)
第二步:我司出具正式付款单
我司收到上述文件后,会生成一个[“付款单”]给到申请人,请及时进行付款。
第三步:申请人付款,我司制作草本
申请人提供付款水单,我司确认到账后出草本,客户确认草本后派发CTN NO. 。申请人将CTN NO.提供给船公司出正本提单。
第四步:申请人确认草本证书,并补全材料
最终需要提供显示CTN NO.的正本海运提单(B/L COPY)。
第五步:我司出具正本证书
完成材料确认后,我司出具正本ECTN证书。
关于付款和开票
1、目前只接受人民币付款。
2、我司开税率1%的电子普通发票。
注意
• ECTN证书必须在船公司签发正本海运提单前办理。
注意
证书正本是电子版本,会发到申请人的邮箱。
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