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CTN/ECTN
装运港:天津、青岛、上海、广州等中国港口
卸货港:特马、阿克拉、库马西、塔克拉底等
出货类型:整柜、拼柜、散货、滚装
根据加纳GHANA法令,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发货至加纳特马、阿克拉、库马西、塔克拉底的货物或经由此港转往马里、布基纳法索、尼日尔等其他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申请CTN/ECTN。如果没有申请,将被视为触犯加纳的条例,并在目的港受到严厉惩罚。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CEE APPLICATION FORM)
2、草本海运提单 (DRAFT B/L COPY)
3、商业发票(Shipper盖章)
4、装箱单(Packing List)
5、出口报关单(Export Customs Documents)
第二步:我司出具正式付款单
我司收到上述文件后,会生成一个[“付款单”]给到申请人,请及时进行付款。
第三步:申请人付款,我司出具ECTN草本并派发CTN NO.
申请人提供付款水单,我司确认到账后出草本,客户确认草本后派发CTN NO. 。申请人将CTN NO.提供给船公司出正本提单。
第四步:申请人确认并补全材料
正本海运提单扫描件(B/L COPY)
第五步:我司出具正本证书
【注意】申请人在收到ECTN草本证书起的5个自然日(含周末和法定假期)以内,申请人凭最终文件扫描件申请ECTN网上申报,完成整个ECTN申请流程。逾期提交,将导致已分配的号码被海关锁定而我司无法继续签证,申请人需再次补缴同等金额的申请费用后我司方可继续签发正本证书。
关于付款和开票
1、目前只接受人民币付款。
2、我司开税率1%的电子普通发票。
注意
• 根据加纳海关最新要求,申请人必须将跟踪单号码显示在提单和舱单上,否则无法完成目的港清关。
• CTN NO.生成后,所有信息无法修改。如必须修改,只能重新付费申请。
正本证书FYI
证书正本是电子版本,会发到申请人的邮箱。
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
